
問:香港企業征稅的情況是怎麼樣
答:香港企業每年必須交付的稅只有利得稅意向,所謂利得稅是按照企業的所得,也就是按純利的17.5%來計算的。香港公司的習慣是以每年3月31日作為財政年結日,您可以順延一年報稅。
問:進出香港的產品是否要上稅?
答:除了煙酒之外,一般進出香港的貨物是不需要上稅的。但雖有進出口貨物必須報關,報關費是按實際貨價的0.5%(47000元以內)和0.3%(47000以上)收取。
問:公司註冊登記時是否要交稅
答:有。成立香港公司時必須繳納註冊資本厘印稅。註冊資本厘印稅是按照註冊資本的1/1000來收取的。比如註冊資本為100萬元,應交稅1000元。
問:香港公司的發票收據是由哪個部門製作的?
答:香港公司的發票收據不是由稅務局統一印製,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據公司的業務性質印製發行的。發票收據及其它單據只要加蓋公司印章,並由負責人簽署後就可生效。
問:每年公司會計賬目、審核及報稅如何辦理?
答:本公司可直接代辦,您只需將資料提供與我們。我們就可以代辦會計、審核及報稅等事宜,費用方面會按實際工作量而定,但我們會在雙方統一收費金額後才開始工作,不會有未經你方同意而先做賬的情況出現。
問:香港稅收製度為何?
答:香港的稅收主要為三大類:物業稅、薪俸稅及利得稅
物業稅的稅率是根據擁有物業租金收入的百分之16.5計算
薪俸稅是根據薪金收入以累計稅率計算,負稅上線不超於總薪金收入的百分之16.5.
公司利得稅稅率為公司應課稅利潤的百分之17.5(實行地域來源征稅原則)。應課稅利潤是指公司再本港經營及運作所賺取的利潤。由於很多國內的客戶,其香港公司都沒有在香港經營(例如並無在香港設辦事處、寫字樓或招聘員工),所以都無需繳付香港利得稅。請注意,在本地銀行戶口有款項的往來及在香港有註冊處地址並不等同於【在港有經營及運作】
問:有限公司註冊後,何時需要開始向稅務局報稅呢?
答:每一間有限公司約成立後十八個月,會收到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,日後每年四月份左右會收到報稅表。
問:如何呈報利得稅報稅表呢?
答:有限公司的會計賬目必須經由一位職業會計師審核後,連同審計報告及利得稅報稅表一並呈交。
問:如何繳納稅款呢?
答:當報稅表呈交到稅務局,評稅主任裁定所需繳交的稅款後,會發出一份繳稅通知書,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繳稅。
問:過期繳納稅款,會有什麼後果?
答:如在限期前未能繳納稅款,初步附加費為稅款5%;限期六個月仍未繳清,則欠款額加10%附加費(包括初步附加費5%);最高刑罰,香港稅務局可從區域法院進行民事起訴。
問:每一間有限公司是否一定需要納稅?
答:有限公司不一定都要納稅,但每年都需要報稅,報稅後香港稅務局方可決定是否需要納稅。
問:什麼情況下需要納稅呢?
答:有限公司在營運下源自在本港產生的利潤,就需要納稅。(香港實行地域來源征稅原則)
問:沒有呈交利得稅報稅表,會有什麼後果?
答:如在期限前未能呈交報稅表,初步罰款為數千元或以上不等;最高刑罰,香港稅務局將公司資料提交區域法院進行民事起訴。
問:如在應評稅年度內,該公司尚未營業,收到報稅表應如何處理?
答:公司尚未營業,報稅表必須按實際填妥後呈交到香港稅務局。